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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何时参加年检?
根据《公司年度检验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。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,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。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。
二、年检的内容是什么?
(一)公司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;
(二)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;
(三)公司对外投资情况;
(四)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情况;
(五)公司生产经营情况。
三、通过年检的公司分为哪两种类别?对B级公司有哪些规定?
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公司,分为两种类别: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;B级为有违反工商行政法规行为的。
《公司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B级公司不得办理增设分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,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.
四、哪些公司将不予通过年检?对不通过的年检公司如何处理?
《公司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,不予通过年检:
(一)公司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;
(二)公司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,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;
(三)有其他严重违法、违规行为的。
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公司,依照《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行细则和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五、对未按期申报年检的公司,登记主管机关将如何处罚?
《公司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公司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,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,属于公司的,依照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,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属于非公司公司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,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的罚款。
六、未参加年检的公司能否继续从事经营活动?登记主管机关将如何处理?
《公司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公司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。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限前未参加年检的公司法人进行公告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七、未年检公司能否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?
根据国家工商局工商字[1995]第258号文件的规定,公司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时,如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年检手续或年检未通过的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受理其变更(包括增设分支机构和对外投资)或注销申请,须待其办理年检手续后,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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